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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町通」上的正中書局(下篇)

本來想佔有先機的正中書局,該年年底又起意認為大倉本店的店面較為合適,印刷廠的徵借目標則轉為建成町的栗田商行印刷廠(後來改為隆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與新起町的三宅オーつセツト印刷所(此處原件誤寫,應為オフセット,即三宅彩印オフセット會社),之所以轉移目標鎖定這處工廠,對照起公文敘述的前因後果,主因是這間引刷廠擁有完整的印刷機器和器材以及龐大的土地廠房之故。[1]

[1] 〈盛文堂印刷所三宅彩印オフセット會社清算狀況報告書〉,《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45-010202-0355。




「正中書局徵借大倉本店案」(1946-01-15),〈各機關宿舍設備支配卷〉,《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1710032018。


由於正中書局在中國經營時,教科書與推行政策、教化類的民眾讀物便是營業項目的大宗,諸如《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蔣委員長西安半月記》、《蔣夫人西安事變回憶錄》等書都由中書局出版。[1]來到臺灣後,遂以「肅清敵偽遺毒,重建本省文化」為由,由國民黨的中央宣傳部出面,要求撥借戰後日產的房產、機器與店舖,直接成立一家能「供應國定課本并印行本黨宣傳書刊」的書店。後來的許多資料中顯示,正中書局不僅專門為黨政宣傳,編印教科書,並在1949年成立香港分局(集成圖書公司),由隔年開始編印南洋教版的教科書,至1991年止,僑委會共補助正中書局編印教材及海外文化宣傳專案經費計新台幣8,518萬餘元及美金4萬餘元,[2]此後更由蔣介石主持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時指示,正中書局是國民黨主要的宣傳出版機構,理應到處都可見該局的書刊,正中書局如能出版有價值的宣傳書刊,即可利用《中央日報》分支機構在各學校與鄉鎮普遍銷行,[3]黨國的思想便由這樣的文化管道進到各級學校。不僅如此,直到解嚴前夕的19875月,當時的行政院長還在公文上直接批示,不必由政府自設供應服務中心,委託正中書局代售即可。[4]


2020年11月,因為電商通路祭出書籍特定時段66折的優惠,使得獨立書店與實體書店通路、出版商大為反彈,畢竟,我們身處於一個站在重慶南路已經看不到幾家書店,紙本書已被宣告為「夕陽產業」的時代了。回顧歷史,當你發現曾有一家書店不僅拆了那明信片上的精美建築,將之據為己有,而且還不費吹灰之力就佔有獨門生意,霸佔文化事業,你對於不當黨產的領悟,也許又邁進了一大步。



了解更多:

一、正中書局的藏寶圖:

〈國民黨營正中書局轉帳撥用日產辦公大樓數間辦公室 得隴望蜀要求政府將全棟大樓撥交使用 行政院長請國民政府主席撤銷正中書局之轉帳撥用〉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239

二、僑委會補助正中書局編印教材及海外文化宣傳經費8,518萬餘元 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105

三、正中書局乃國民黨主要宣傳出版機構,理宜到處可見該局書刊 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63

四、政府出版品委託正中書局代售 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10

[1] 不著撰人,《正中書局六十年》,(臺北:正中書局,1991年),頁19。 [2] 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105 [3] 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63 [4] https://www.cipas.gov.tw/storie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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