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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僭設】婦聯會美齡樓




概況:國防部長蔣經國讓國防部補助他媽媽帶的團體婦工會,買國防部土地,補助多出來的錢不用還。


屬性:國家出款購地、餘款不必索回


簡介:


婦聯會美齡樓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近捷運善導寺站3號出口及成功高中。


這邊原本是國民黨婦工會的「婦女之家」,1956年為籌建婦女之家,經指導長蔣夫人核准,向國防部裝甲司令部價購青島東路9號房屋,並得一併使用坐落基地。


1968年,服務工作範圍日益擴展,原有房屋已不敷使用,指導長蔣夫人指示「應設法擴充」,所以國民黨婦工會要求國防部再將隔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用。


1966年國防部曾經過問國民黨婦工會要不要買地,當時沒有完成交易,但他們仍然繼續使用。1968年國防部再次詢問,國民黨婦工會認為:「價值過鉅,無力籌款承購,但要求如仍准照(民國)55年間通知價格7折讓售,可籌款承購。」


1968年財政部曾邀集相關單位討論房地出售,但國民黨婦工會再次表示太貴無法購買,同時卻要求國防部繼續無償借用房地。國防部表示:「聞中央黨部前曾商請本部在營產處理價款內,撥出五百餘萬元,補助婦工會購買是項房產……另主計局會稿已撥款550萬元,經協調該局除支付本案505萬餘元外,餘款由該局去款索回。」公文往上呈閱後,當時的國防部部長蔣經國批示:「從速照辦,餘款不必索回。」


簡單來講,原本婦工會認為房地售價太貴不想買,只想要繼續借用,但國民黨中央黨部商請國防部補助價購,甚至國防部蔣經國部長還主動說,多給的補助不用繳回給國家。經核定,本案房地讓售價格為505萬5026元,並應繳交使用損失費新台幣38萬8823元,合計544萬3849元。


然而根據當時規定,此處國有房地要賣原則應公開標售,也就是不能只讓特定人買,可是案件報到行政院會議後,就決議專案讓售房地給婦工會了。


1982年6月,國民黨婦工會想要再買入鄰接一小筆國有地,所以召集行政院相關單位在婦女之家開會討論如何順利買地,會議主持人為國民黨婦工會主委錢劍秋。至12月,國防部表示本地軍方無須公用,所以將土地移交給國產局辦理專案讓售。


1999年,國民黨將土地賣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為婦聯會相關團體),買賣價金共計6億元。該基金會買得土地後,2005年地上9層樓建物興建完竣,即婦聯會美齡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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