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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僭設】逸仙公園(原日本時代梅屋敷旅館)


概況:「轉帳撥用」無償取得日產梅屋敷旅館,後來台北市府要蓋公園用6.5億買回


屬性:國家回購、無償取得、轉帳撥用


簡介:


逸仙公園在日治時期是一間名為「梅屋敷」的高級餐廳,早期國民黨透過轉帳撥用免費取得公有地。


二次世界大戰後,結束了日本在台灣的統治,國民政府接收日產。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在這之前,1947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已經申請轉帳撥用88處日產房屋(之後變更為114處),且當時中華民國還沒正式行憲,還是訓政時期。1948年中華民國行憲,進入「憲政時期」,應實行黨國分離。然而到1951年,國民黨才又想以舊時期的決議,免費取得公有房屋所有權。


根據當時規定,轉帳撥用是「使用權」的移轉,所有權仍為省有。因此,原本財產的權利還是歸屬於政府,只是使用單位不同而已。但是,國民黨卻可以一併取得所有權。


此外,原本轉帳撥用標的只有房屋,不及於坐落基地,但國民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1954年時又向台灣省政府要求將所屬基地一同轉帳,以免費取得土地的產權。


梅屋敷所在土地,國民黨就是透過這種方式無償取得,後來1978、1995年被台北市政府徵收,國民黨還獲得徵收補償金6.5億元(659,892,177),目前當地為逸仙公園。


經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取得公有地者,約73萬平方公尺已賣給第三人,2017年6月14日黨產會作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864,88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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