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金公債」是民國36年時,國民政府為了籌措國共內戰的費用、並平抑通貨膨脹,預計分兩期發行共1億美元的債券。這批公債以美金市價的五分之一賣出,買到賺到!
但現實是殘酷的,這個當年要發行的第二期美金公債,原本要發行5000萬元,實際發行了2900萬元;而在扣除央行「中籤回收」的400多萬元債券,中國國民黨竟就拿到將近2500萬元!
奇怪的是,政府發行債券後,照理應該是請銀行業者認購,結果高達97%都在中國國民黨手上?
而且⋯⋯那個⋯⋯根據兩岸條例,明確提到:「國家統一前,下列債務不予處理:民國38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之外幣債券及民國38年黃金短期公債。」所以這些公債,都不能使用。
如果中國國民黨覺得可以拿美金公債來償還黨產會對他們的8.6億元追徵款項,那為什麼不拿出來支付黨工的資遣費和退休金?
年關將近,黨產會呼籲,中國國民黨欠國家的錢,還是實實在在拿現在的財產出來還給國家吧。
黨產會針對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房地,追徵8.6億多元:https://www.cipas.gov.tw/gazettes/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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